关于张家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招聘2名青年就业见习岗人员的公告
为提高我市青年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张家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2名青年见习人员。
一、招聘条件
青年见习实施对象应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 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我市可扩大至离校 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二、见习期限
青年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就业见习补贴不能与公益性岗位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同时享受。
三、见习人员待遇
(一)见习补贴1740。
(二)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2月28日- 3月3日(共4日)
地点:张家界市教场路69号(市人才市场)5楼503
电话:0744-8226261
五、录用、管理及使用
(一)由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专业及特长和见习单位岗位要求进行初审,报送市人社局复审,复审合格者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并安排上岗。
(二)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允许参加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基层服务项目和其他用人单位的招募、招聘。
(三)见习期满后,未留用的见习人员自主择业,其中自主创业的,享受相关创业扶持政策。
六、需提交材料
(一)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失业证(社区办理),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张家界市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申请登记表》
(三)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