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张组发(2018)13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目前张家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文秘人员空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聘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补充招录文秘岗位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及汉语言文学专业,文秘相关2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公文写作能力特别突出者经张家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二)熟悉公文写作格式,擅长各类公文的写作;
(三)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四)思维清晰敏捷,具备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五)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文章者优先录用;
(六)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就业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6日17:00止。
2.报名地点:张家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人事部(金海学校对面电话:0744-8225758)
3.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及2张一寸免冠照片。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我公司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考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笔试
1.开考比例。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考单位研究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笔试时间。2021年7月11日(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思想品德及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主观题和客观题相结合。
3.笔试地点。张家界市区(详见准考证)。
4.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领取准考证书。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招考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客观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考试成绩为0分者不进入资格复审对象。
3.资格复审内容。复审对象考生须携带招聘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1份;
(4)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近期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原工作单位证明材料(可在体检前提供);
(6)报考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约定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4.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按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的方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5.对参加资格复审对象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又无递补对象的,资格复审对象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
1.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3.招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4.面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所具备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处理能力、形象举止气质等基本能力素质。
5.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成绩合成
1.按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1.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2.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成绩仍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考察对象达不到招考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如考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 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公示后,如有放弃,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入职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招聘简章由张家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公告中有未明确事项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招考单位研究确定处理办法。
咨询电话:0744-8225758
监督电话:0744-8223020
附件1:《张家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补充招聘文秘岗位人员计划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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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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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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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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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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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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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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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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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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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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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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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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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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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及汉语言文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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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相关2年以上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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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