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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就业的十二条措施》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张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就业的十二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界市大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22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促进稳定就业的十二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就业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摸清供需底数。建立滞乡农民工台账和企业用工需求台账。摸清返乡农民工已返岗、计划返岗、未返岗及困难群众就业情况。摸清用工需求底数,把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和市区县重点项目的用工需求建立台账,建立“一对一”服务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准确动态掌握重点企业用工信息,做到企业产能清、员工总数清、缺工人数清、空岗结构清、问题困难清。对已复工复产和将要复工复产的企业,要定期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和招聘计划,全面掌握招聘人数、招聘工种、出从需求等方面情况。

二、精准服务企业用工。依托我市各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微信公众号、APP 等平台,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开展线上“春风行动”、“巾帼抗疫 春风送岗位”线上招聘活动。为重点企业组织开展“点对点”招聘服务。加强与外地沟通对接,建立劳务协作跨区域双向流动机制,畅通用工渠道。

三、鼓励农民工到本市就业。进一步发挥乡镇 (街道)、村(社区)及农村劳务经纪人宣传工作主阵地和主力军的作用。在乡镇(街道)(社区)向农村劳动力大力宣传我市当前疫情防控有利情况和在本市就业的便利和优势,增强农民工就业的信心和勇气。从215日起到3月底,凡是完成市分配用工任务的区县给予奖励凡是向市内企业输送1000人以上且稳岗到今年6月底的乡镇(街道),给予10万元就业资金奖励,输送20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给予20万元就业资金奖励,同时要求区县人社部门也要制订相应措施,给予工作突出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务经纪人奖励。

四、有序组织农民工返岗就业。充分发挥区县、乡镇(街道)基层服务平台的作用,有序开展农民工尤其是贫困农民工出家门、上车门、进厂门一条龙服务。对外出农民工数量较多,就业地相对集中的,组织专用交通工具,对外出就业未享受交通补贴的贫困农民工实行交通补贴全覆盖(省外400/人、市外省内200/人、区县外市内100/)

五、发放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由人社部门给予800/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审批流程可参照一次性岗位补贴执行,所需资金从同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六、积极支持企业开展线上技能培训。积极开发培训资源,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分散实训或线上集中理论学习的方式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七、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支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就业扶贫载体建设,从市本级就业资金中安排400万元给予补贴,主要用于补贴疫情防控期间入孵企业房租、水电费等。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因受疫情影响可展期一年,继续财政贴息支持,并相应调整信用记录。

减免企业社保缴费。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从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用人单位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缴。

九、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疫情防控期间,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其中桑植县返还60%。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十、指导企业依法处理劳动关系。鼓励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开展集体协商,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变更劳动合同、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一、鼓励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措施。符合规定的复工复产企业,可与劳动者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十二、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加强311”就业援助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开发一批就地就近就业岗位,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以上措施执行期限为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通知中具体措施有明确时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和省里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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