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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

张人社函〔2013〕49号


关于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

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3〕27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湘人社函〔2013〕278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即自行打印《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市直单位报考人员须将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报名表送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区县报考人员将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报名表送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愈期将不再办理。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时,对属于张家界考区的报考人员,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区县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将每名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相对应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均为原件)及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的《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报名表》,于2013年8月21—23日到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703室,联系电话:8296957)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即进行现场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3日,过期不予受理。

三、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要严格按湘人社函〔2012〕239、湘人社函〔2013〕278号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转岗聘用到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及不在编在岗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考试)。对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的组织实施,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日      

   


               湘人社函〔2013〕278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

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根据《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实施方法》(试行)(湘人社函[2012]239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机关事业单位2013年度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职业道德》考试工作由湖南省人事考试院统一部署,各市州分级实施。

    二、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职业道德》考试时间为2013年11月2日9:00~11:00,分别在省直及市(州)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全省报考人员须在8月15日—21日期间,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点击主页上“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省直和中央在长单位选择报名点“省直属”,其余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片(照片采用JPG格式,大小为10-20KB,高宽为170*130像素;照片必须与本人相貌一致,否则将被清出考场并作违纪处理),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打印《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报名表》。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需持湘人社函[2012]239号所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岗位相对应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均为原件)、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盖章的《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报名表》(一份)按“网上报名”时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市州的人事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网上报名选择报名点为“省直属”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8月21日—23日到湖南人才市场一楼(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电话:0731-84688383)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各地市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3日。

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时,各地必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实时确认资格审查和缴费。各地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技术等级证等相关证件,报考对象必须是在编在岗人员,对弄虚作假者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1〕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22日—11月1日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结束后,各市、州须认真整理、核对报名信息数据,于9月28日前向省人事考试院上报报名数据库和加盖公章的《试卷预订单》(考试管理软件内有式样)打印件。上报数据必须使用省人事考试管理软件生成。

四、考点应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每个考场人数不得超过30人。《职业道德》考试用书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材办公室组织编写,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职业道德》(第二版),可到省职业技术鉴定中心购买,联系人:周文伟,电话:0731-84900482(资格审查期间可到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省人才大楼二楼购买)。

五、准考证编排由11位数字组成,其中:第1位为报考级别(1、一级岗位,2、二级岗位);第2位为类别代码(A:1、B:2、C:3);第3、4位为考区代码(01~99),第5、6位考点代码;第7、8、9位为考场(001~999);第10、11位为考场座位号(01~30)。

六、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0]64号)核定的收费标准为:一级岗位(高级技师)A类600元、B类550元、C类490元;二级岗位(技师)A类510元、B类450元、C类390元。理论考试收费标准占收费标准的30%,实际操作收费标准占收费标准的70%。《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的考核(考试)费用,由考试部门统一收取后,再付给各行业考评组。

七、几点要求

(一)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完成时间为每年四季度,申报人员本工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九月底。有关事项详见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网上办事>办事指南>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

   (二)全省工勤技能一级岗位、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二级岗位《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考试),由省人社厅会同各行业考评组组织实施,在10月底之前完成。各行业的命题和考核方案由各行业考评组拟定,报省人事考试院审定后由各行业考评组具体实施(见附件5),省人事考试院负责全程监督管理。各市州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的考核(考试)工作。

(三)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要认真审核考试数据,严格组织实施考试,切实做好考试工作。《职业道德》科目考试期间各地须有专人值班,值班电话及考点设置于考前10月31日报省人事考试院。

(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关系到每个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社厅《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实施方法》(试行)(湘人社函[2012]23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1〕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严肃考风考纪,加大对考试现场、考核过程的监管力度,确保考核(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

1、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职业道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2、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报名表

     3、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开考工种表

     4、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职业道德》考试考点及考场设置情况表

     5、省直行业考评组联系方式及《技术业务理论》、《实际操作》教材与考核日程一览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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