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民众 传递党的声音 张家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学习园地  
党史之窗  
办事指南  
 当前位置:党内活动

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4/11/3 8:20:00

各区县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市旅游局党委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中央、省委要求,我市即将全面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为稳妥慎重地开展好这项工作,由各地各系统先行开展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系统要从实际出发,分类确定党员人数较多、条件充分的基层党组织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各区县要至少确定1个社区、2个村党组织开展试点,在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教育、卫生、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行业系统各至少确定1个基层党组织开展试点。市级试点单位分配如下:永定区、武陵源区各确定1个社区党组织,慈利县、桑植县各确定1个村党组织,市直机关工委确定6个基层党组织(其中包含2个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2个卫生系统基层党组织),市国资委党委确定2个企业党组织,市非工委确定2个社会组织党组织,经开区党工委、旅游局党委各确定1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作为市里试点党组织。请相关单位于9月28日下班前上报开展试点工作的基层党组织名单。
    二、各地各系统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调查研究,精心安排部署,结合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四制”,指导试点单位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不定比例,不下指标,不搞末位淘汰。试点单位要对照中组发〔2014〕21号文件列出的不合格党员表现情形,进一步细化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把握好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和处置程序,扎实有效地开展试点工作;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的有效做法,分类制定本地本系统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具体办法。试点工作结束后,各地各系统要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推动基层党组织积极稳妥地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三、各地各系统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掌握、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试点工作从9月下旬开始,10月底结束。市委组织部将适时进行抽查。联系电话:8352975 ,传真:8301330。

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2014年9月24日

版权所有 2011-2024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
地址:张家界市劳动力市场 邮编:427000